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的通知
2018-05-10 08:22:29 省建厅文件/综合办公室 1105

鄂建办〔2018〕15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我省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鄂政发〔2018〕14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代我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为在全省建筑行业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建筑业是关联产业多、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贡献程度高的基础性产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万亿元产业,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城市建设,对于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十分必要。《意见》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对接了《湖北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握了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自我发展与竞相发展的关系,突出了建筑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业态,遵循了行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呼应了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业的热切期盼,是我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份重要指导性文件,必将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二、认真抓好学习宣传
  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业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地学、联系实际地学、融会贯通地学,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具体要求,激发内在动力,提振发展信心。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橱窗、横幅、标语、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传播渠道,推动《意见》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要抓好分类专题培训,组织召开多种形式、不同规模的《意见》精神宣讲培训会,将解读《意见》精神作为各类调研座谈会、专题培训会的重要内容,加深理解、深化认识,切实把握宗旨要义。
  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在总体要求方面,提出了定量定性的硬目标;在改革方面,明确了深化“七项改革”的硬任务;在发展方面,提出了“五个加快”的硬要求;在服务方面,提出了“四个着力”的硬措施;在管理方面,提出了“四个强化”的硬规定。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业要根据《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要求,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深化改革,总结有效做法、制定配套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意见》落地见效。
  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业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要及时上报省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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