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为了满足建筑相关单位对建筑预算、施工人员的需求,提高预算、施工专业人员的理论和实战水平,湖北省建工技术学校于2009年3月2日举办2009年第1期建筑工程预算员、施工员专修班,详情见集团公司网站综合信息。  
 
武 汉     27℃~34℃
      国家建设部
      中国城市建设信息网
      中国建设招标网
      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
      武汉建设网
 
 
    
国部委文件
 
发布时间: 2009-12-30 14:31
 
[ 打 印 ]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09]47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
  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中治工发[2009]1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排查的范围和重点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对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排查中,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要求,同时结合《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6号)中的排查标准进行排查。排查工作要结合实际,确定排查重点。排查的主要环节包括三方面,一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找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从制度建设、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刻分析原因;三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
  二、进一步明确排查工作要求
  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和重要步骤,直接关系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认真梳理自查项目,细化自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抽查督导工作。在开展排查工作中,要精心组织,求真务实,严格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研究,确保排查工作取得成效。
  三、进一步明确排查进度和时间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工作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等做出具体安排,并在逐级上报排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排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2010310日前,将书面排查工作总结和填好的附件123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iachaojie@mail.cin.gov.cnzhiliangsi@163.com
  联系人:贾朝杰、赵磊
  联系电话:5893326258933293
  附件:
  1、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情况表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情况表
  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宝业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88号 邮编: 430071
联系电话: 027-87833316 传真号码: 027-87832885
网络技术支持: 027-87367053